根据工作需要,枣强县建投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18名(男性12人、女性6人),派遣至枣强县公安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无精神病史及其他不适合公安工作的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4、具有衡水市户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有效);5、体能符合2026年招录人民警察体测标准;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高校学生、未取得毕业证者;
2、现役军人;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家庭成员或直系关系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已与其他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尚未解除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 5 月20日-202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枣强县新华西街79号枣强县建投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296677
3、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考生本人到场,考生如实填写《枣强县建投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同版照片8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5)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提供2份。
4、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交纳考务费100元。
(2)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考试、体检、考察、递补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严格执行公开考试的有关规定。
(二)体测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试:10米*4往返跑;男性考生1000米跑、女性考生800米;纵跳摸高。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理论文化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不指定学习资料。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未达到开考比例,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考生回答评委问题,总分100分。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综合考察和体检人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有公安看护工作经历人员;退伍军人;笔试成绩较高者。
(六)体检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
(七)政审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政治考察标准进行。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顺序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九)签订合同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为2个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派往枣强县公安局。
六、招聘纪律
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