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者相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州人社发(2020)37号)有关规定,者相镇人民政府结合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这艾村就业信息员1名、董箐村就业信息员1名、者相村就业信息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贞丰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以下几类: 1.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 持《残疾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3.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4.

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州人社发(2020)37号)有关规定,者相镇人民政府结合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这艾村就业信息员1名、董箐村就业信息员1名、者相村就业信息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贞丰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以下几类:

1.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 持《残疾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3.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4.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失业时间以失业登记审核通过的时间开始计算);

5. 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登记失业人员;

6.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7. 就业困难或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

• 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 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 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 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 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失业时间以失业登记审核通过的时间开始计算);

8.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服从管理;

2.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 现役军人;

2. 在校学生;

3. 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6日(8:30-11:30,14:30-17:2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需要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照片1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者相镇人民政府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认真审核报名人员身份是否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条件,根据岗位需要和报名情况等,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

(四)审核与公示

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是否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等进行核查。符合安置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五、补贴待遇与期限

(一)补贴待遇

聘用期间岗位待遇按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补贴期限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贞丰县者相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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