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和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12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消防文员2名,具体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简表》(附件2)。
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具有行政、事业等编制身份,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和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协助和参与灭火救援勤务,辅助开展非涉密文秘、财务、监督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消防文员需年满二十二周岁,不超过三十五周岁(1990年12月20日至2004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政府专职消防员需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二十八周岁(1997年12月20日至2008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3.消防文员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5.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相关条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退役军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具有消防员资格等级证书,持有体育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或者是长跑、篮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体育特长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消防文员: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具备基本公文写作知识,熟练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从业资格证书,有财务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简表》(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的,或具备法定情形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
2.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打架斗殴、诈骗、盗窃、酗酒滋事、酒驾醉驾等违法或不良行为;参与网络赌博;有大额网络借贷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或开除团籍;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或开除学籍;曾服现役但被开除军籍,或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军纪处分被安排退役;因违纪违规、非正常原因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离职);
4.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宗教极端、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会道门等非法组织或参与相关活动;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涉嫌“黑恶势力”被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立案调查;
5.编造、散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或其他政治性问题的信息;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与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联系;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
6.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团体或继续参加宗教活动;
7.加入外国国籍;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曾拥有海外国籍;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由肃北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第三方人力公司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并组织实施。招聘将按照“报名、资格复审、政治考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人员确定和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6年5月25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8:30至6月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注册报名账号。应聘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简表,并在规定时间通过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https://www.sydwzk.cn/gssbmgxfjy2026,注册报名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3.报名并上传附件。登录报名账号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所需附件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
(4)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
(5)还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上传所在毕业院校学籍证明,并确保在后续高校发放毕业证书时及时提供。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线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6年6月6日12:00。
5.缴纳费用。参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6月6日18:00。
6.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2309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登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
4.还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上传所在毕业院校学籍证明,并确保在后续高校发放毕业证书时及时提供;
5.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截止12月20日前1个月内);
6.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未婚兄弟姐妹及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现场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户籍、年龄、学历等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时现场进行体测,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身体质量指数(BMI)为主要判定依据,体测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政治考核
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治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五)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不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体能测试按照《肃北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1)执行。参加测试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2.笔试
消防文员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均设定为15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参与笔试。
3.面试
面试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业务能力等内容。按照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汇总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面试人数比例或按照实际参加体能测试和笔试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4.心理测试
面试通过人员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采用专业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先后。
消防文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成绩×20%。
政府专职消防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成绩×50%。
(六)体格检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聘。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格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支付。
(七)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政治考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待补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署名反映的问题由肃北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核实,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自动放弃以及入职培训期间离职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从待补录人员中进行补录。
2.拟聘用人员入职3个月内由肃北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拟聘用消防文员组织为期1个月、政府专职消防员组织为期3个月的入职培训,实行全程淘汰制度,因人员思想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聘用。
3.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二年期限劳动合同,并开始为期二个月的试用期。
五、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照酒泉市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现有工资管理办法发放薪酬,保障食宿和被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入职培训和试用期工资按照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进行发放。
(二)在规定范围内,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
(三)鼓励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四)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五)体检费、服装费用和入职培训期间的短期商业意外险由招聘对象自行承担,培训结束且实际工作6个月后由所在单位补发,未完成培训和实际工作时间不足的不予以发放。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0937-8123119
政策咨询电话:0937-8123119 1860937833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2309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
附件:
附件1:肃北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2:肃北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简表.xls
附件3:肃北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