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招聘简章

文章摘要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惠水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11名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购买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累计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用人单位每年按规定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四、工作职责 协助司法所负责人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2.协助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惠水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11名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购买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累计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用人单位每年按规定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四、工作职责

协助司法所负责人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2.协助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协助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4.协助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5.协助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协助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工作;

7.协助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

8.协助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1.报名条件: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失业时间以失业登记审核通过的时间开始计算);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面试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报名电话:0854-6222184,联系人:袁妮妮,现场报名地点:惠水县城北办公区三组团二楼司法局215办公室。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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