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文旅工作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镇巴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宣传科公益性岗位
招聘名额: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已完成失业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满3年且解聘人员不得再次报考(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按省政策执行)。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责任心强,热爱文旅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2.性别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传播、文化旅游等相关专业优先。
3.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备良好文字写作、图文编辑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官方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日常运营、素材采编、图文排版、发布推送等工作;可承担文旅资源推介、现场讲解、对外宣讲等相关工作。
4.能够全日制在岗,遵守单位考勤管理制度,服从日常工作安排,可配合节假日文旅活动、外勤任务及值班值守工作,具备C1及以上驾驶证、实际驾驶经验者择优聘用。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镇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委托报名。
2.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
②学历毕业证书;
③《就业创业证》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证明;
④《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自行下载填写,一式两份);
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20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4.报名地点:镇巴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县文旅局院内3楼)
5.联系人:陈鹏联系电话:0916-6715203
6.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联合开展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为文旅行业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新媒体运营常识、岗位实务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逻辑思维、沟通表达、综合素养、岗位适配及业务实操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及期限
1.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2.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并报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3.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严格按照省、市政策执行: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可顺延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年度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续签,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单位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五、岗位待遇
1.岗位工资按照我县公益性岗位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随政策动态调整。
2.按政策统一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单位、个人承担部分按政策规定分别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本岗位为政府公益性岗位,属阶段性、公益性安置岗位,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全程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政策,全程接受人社部门及社会监督。
附件:公益岗从业人员申请表
镇巴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