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乐陵市社区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乐陵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4人(其中:A岗20人,B岗4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乐陵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为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乐陵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4人(其中:A岗20人,B岗4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乐陵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6月以后出生)。

(五)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高职(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具有乐陵市户籍或父母、配偶具有乐陵市户籍,以上人员落户时间均须在2026年6月8日以前。

(七)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八)在职人员(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或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

(九)2026年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于2026年6月8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名条件)。

4.现役军人。

5.已在乐陵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加分情形

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加分,在笔试及面试成绩中不计入加分,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2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相应证书应于2026年6月8日前取得)。如取得多项证书,按最高加分项计分,不重复加分。网上报名时填写持有证书情况(含证书等级和证书编号,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漏报的视为放弃加分,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进行线下审核。

四、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党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

(二)负责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志愿互助等服务。

(三)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

(四)积极开展定岗网格内的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发现报告问题、排查化解矛盾、党群民生服务等工作。

(五)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9:00—6月12日16:00

2.查询时间:2026年6月8日11:00—6月13日16:00

3.报名网址:http://www.laoling.gov.cn/(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

4.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电子版照片需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资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6月8日11:00—6月13日16:00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6月8日11:00—6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手续。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相应调配到其他招聘计划里。取消、核减、调配的招聘计划及时在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改报的,予以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和案例分析。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3.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即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笔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2026年乐陵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签名按手印。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非乐陵籍父母属乐陵籍的,另需提供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本人非乐陵籍配偶属乐陵籍的,另需提供本人结婚证及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如在考察环节前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

5.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电子证书打印件)及复印件。

6.报考B岗的,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书》(附件5),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6月8日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岗位匹配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加上加分项形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一)考察

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出具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意见。考察期间,发现存在问题的,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招考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八、公示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根据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由聘用单位实行日常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被聘用人员续聘解聘、奖励惩戒和调整岗位等的重要依据。

薪酬标准根据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有关要求执行。

十、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事宜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一、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招聘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通过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534—2111105、21111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监督电话:0534—6268280

附件:

1.2026年乐陵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docx

2.2026年乐陵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3.诚信承诺书.docx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5.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书.docx

中共乐陵市委组织部

中共乐陵市委社会工作部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5日

相关附件
2026德州乐陵社区工作者岗位表sd.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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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6年乐陵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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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承诺书.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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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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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书.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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