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林业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青海省林业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9日,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5个亿,独立运营。主要经营全省重点林业生态建设以及林业产业、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项目投融资业务,可直接参与或承担建设生态储备林、规模化林场等林业重点工程,开展实施森林碳汇交易,为全省林业发展提供规划设计、生态旅游、生态资源资产评估、咨询、监理等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管理,根据青海省林业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员配置,结合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资格

青海省林业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9日,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5个亿,独立运营。主要经营全省重点林业生态建设以及林业产业、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项目投融资业务,可直接参与或承担建设生态储备林、规模化林场等林业重点工程,开展实施森林碳汇交易,为全省林业发展提供规划设计、生态旅游、生态资源资产评估、咨询、监理等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管理,根据青海省林业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员配置,结合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资格

(一)岗位名称:项目管理部工程师

(二)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条件: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林业工程类、林学类相关专业,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四)岗位任职资格:

1.具有5年及以上项目管理、施工、监理等技术管理岗相关工作经历;

2.熟悉项目施工规范及要求,掌握项目规划施工、验收规范等程序及政策;

3.责任心强,思维灵活,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承压能力强;

4.具有较强的方案设计、审核、优化能力,能测算项目预算成本,熟悉项目招投标、造价等业务流程;

5.具有副高职称,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限制。

(五)岗位职责:配合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项目,抓好项目现场管理和具体实施,办理项目前期工作等。

(六)工作地点:西宁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认同公司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司核心利益,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观念。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5.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6.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需身体健康。

7.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最后一日。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所报岗位要求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应聘人员需详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交《青海省林业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社会招聘(第二批)报名表》(详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工作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至邮箱qhltyjq@163.com。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线上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邮件的方式告知。

(四)开考比例

面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用竞聘演讲+竞聘答辩的方式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

竞聘演讲:应聘人员立足报考岗位,运用SWOT分析法说明竞聘的优劣势、本岗位未来工作开展的思路和规划、本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竞聘演讲限时5分钟,分值为3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

竞聘答辩:中高层岗位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考官按规定题目提问答辩后,其他考官根据需要对复试人员就应聘岗位要求进行提问,竞聘答辩时间15分钟,分值为7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以电话或邮箱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视为放弃。

(七)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青海嘉树人才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面试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1比例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五、考察

(一)背景调查及政审

1.对各岗位进入被考察环节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及政审,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个人报名材料、教育经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犯罪记录、诉讼记录及负面信息、商业利益冲突、近期工作履历和工作表现等信息核实。

若发现被考察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编造、夸大工作履历、业绩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决定是否递补。

2.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对因考察不合格导致出现空缺岗位时,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决定是否递补。

(二)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前往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决定是否递补。

(三)递补

背景调查、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和笔试、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

六、薪酬福利

薪酬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享有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工会福利、健康体检等相关福利。具体薪资福利以入职公司规定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嘉树人才信息平台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及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2.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

3.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聘用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入职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4.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决定是否递补。

5.试用期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6.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新招聘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进行统筹调剂,招聘人员须服从分配。

7.拟聘用或工作期间发现聘用人员在招聘或入职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经济补偿。

8.聘用人员自工作之日起,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9.其他福利待遇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1.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必须为获取毕业证书后的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所有工作经历要求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或工资流水)等其他佐证材料。

2.应聘人员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和考试要求流程后,自愿原则报名,认真阅读招聘事项,如出现报考失误、报名过程中因邮箱或联系电话错误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所有与考试相关信息均在青海嘉树人才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媒体、平台或个人散布关于此次招聘的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次招聘面试阶段,应聘人员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及标准汉字),否则不计成绩。

7.应聘人员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面试要求及报名流程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

8.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联系咨询招聘服务单位。

九、联系方式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0971-6113117

监督电话:0971-6366458

拨打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附件:报名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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