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株洲市天元区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人岗匹配、按需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株洲市天元区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普通辅助岗。
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精通Office等办公软件基本操作,能熟练完成公文撰写、数据统计、报表制作等日常办公工作。
(四)身体健康,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能适应偶尔加班。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主要社会关系(父母、夫妻、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父母)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黄、赌、毒等不良嗜好的;
5.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6.尚处于竞业限制期内,与原单位约定不得从事本次派用工作的;
7.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ianyuan.gov.cn/)、湖南东方明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小程序)同步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6年株洲市天元区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6月8日—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株洲大道北一号)高新大厦349室。
2.报名方式及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分初试和复试2个环节。
2.招聘计划数与通过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含1:3)方可开展初试,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复试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每轮面试总成绩均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能力,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取第1名者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检测(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由湖南东方明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派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
未完成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岗位考核、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不再复检)或放弃体检的,则从该岗位参加面试复试的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岗位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考察由株洲市天元区委统战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作期间的表现。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合格后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派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薪酬待遇
参照天元区劳务派遣人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六、其他
咨询电话:株洲市天元区委统战部,0731-28665877
监督举报电话:天元区统战部派驻纪检组,0731-28665280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一号高新大厦349室
附件:2026年株洲市天元区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