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1958年成立,是中国受控核聚变研究的发源地,首任院长是钱三强推荐清华同班同学黄葳,由周恩来总理亲自任命。现隶属于黑龙江省科学院,是东北地区唯一以核科学技术研究和核与辐射公共安全技术保障为主体任务的科研院所。
研究院紧紧围绕国家核科学技术前瞻性导向布局,传承“两弹一星”精神,确定“四核四服务”发展战略,开展原子能利用、核与辐射公共安全、应急处置、空间辐射效应、放射化学、核农学、辐射防护与核医学等方向等重点公益科学研究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核与辐射安全、边境核应急处置、省域科学教育与文化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科技支撑。
一、人才需求
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面向核科学与技术、核工程、辐射防护、核安全、核化学、核农学、核技术应用及相关交叉学科,招聘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较强战略咨询能力和学科组织能力的高水平专家。
核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面向核与辐射安全、核应急处置、辐射环境监测、极端环境模拟、核安保技术、辐射探测与计量等方向,招聘具有较强科研组织能力、项目策划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的领军人才。
核能源研究中心主任
面向原子能利用、先进核能技术、生态与环境安全监测、事故应急监测、核设施安全评价、核能综合应用等方向,招聘具有战略视野和工程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核农学研究中心主任
面向物理诱变育种、辐射诱变机制、核技术农业应用、农产品安全检测、农业资源环境评价等方向,招聘具有农业核技术应用研究基础和成果转化经验的科研带头人。
核化学与放射化学研究中心主任
面向放射化学、核化学、放射性核素分离提取、核燃料循环、放射性材料、辐射探测与防护材料等方向,招聘具有深厚学术积累和科研平台建设经验的高层次人才。
核技术与成果转化中心主任
面向核技术工业应用、辐射检测与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运营及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方向,招聘熟悉市场需求、具备成果转化和平台运营能力的管理型技术人才。
二、薪资待遇
符合省级高层次B、C、D、E类科技创新人才条件的,设置科研启动经费、优秀人才科研津贴等人才引进奖励资金。与原子能院签订5年聘用合同和考核协议后,按照政治品德、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考核依据,人才引进奖励资金一事一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五年期)。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职业操守和学术道德。
2.热爱科研事业,认同黑龙江省原子能研究院发展定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相关领域博士学位。
4.具备较强科研组织、团队建设、项目策划、资源整合和对外合作能力。
5.具有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承担重大工程任务、重点平台建设、重要成果转化项目经历者优先。
四、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
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hljsyznyjy@163.com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职称、代表性成果等证明材料;
3.近五年代表性论文、专利、标准、项目、奖励及成果转化情况;
4.应聘岗位工作设想,包括学科方向布局、团队建设计划、重点项目谋划和预期目标等;
5.其他能够体现本人学术水平、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