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高新区中和街道招聘社区人员公告

文章摘要

一、招聘岗位、人数社区岗位(12人)二、工作地点1、社区岗位(12人):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相关社区三、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一、招聘岗位、人数

社区岗位(12人)

二、工作地点

1、社区岗位(12人):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相关社区

三、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 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6.有相关社区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7.本社区居民优先。

五、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

地点:中和街道办事处一号楼106室

时间: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5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30-5:00

所需材料为: 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及其他证明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者均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点按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面试:笔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通过笔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面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政审合格后,报街道党工委会同意后录用。

七、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继续录用。

(三)录用后为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社区筹备组工作人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综合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余老师 85651001、85657186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