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工作。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员11名,均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优先引进2026年应届毕业生。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引进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
(4)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的取得时间、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0日前。不接受以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名。
(9)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
2.年龄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6年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其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录有效期至2026年7月,额满为止。
(2)报名人员需提交:
《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简历(包括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护理岗必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规培证)等图片信息。请根据以上报名要求将所需材料扫描导出为PDF格式以“人员专业+姓名”命名发至邮箱hlbesdeyyrsk@163.com。《岗位需求表》所列资格条件与本公告共同构成要约内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即视为确认知悉全部附件内容。通过邮箱提交的电子报名材料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医院有权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提交纸质原件核对。
(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即承诺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并授权医院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报名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招聘方有权单方终止其应聘资格且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4)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呼人社发〔2022〕33号)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整个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招聘各环节通知均通过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电话或报名邮箱发送,应聘人员未在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已有效送达。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失招聘环节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但最终审核结果以笔试前复核结论为准。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具体资格审核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现场或人事科电话咨询,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二级学科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处公证的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诚信承诺书
(6)应聘人员属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3.评估内容及方式
临床医学评估认定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药学、中药学、护理专业评估认定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三)笔试
1.此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为报考岗位相关基础知识。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3.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
4.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25分。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填错信息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5.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适时在医院官网上发布。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形式:专业性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面试评分细则属于招聘方内部管理文件不予公开。
2.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凡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六)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考察
(一)体检。医院组织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方自行承担。
(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整治要求,坚决把整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三)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符合引进要求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薪酬待遇按照医院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具体权利义务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公示期间如接到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且不进行递补。
(四)本次引进人员工作对在成绩、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递补程序。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四、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人员工作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应聘者提交材料即视为同意接受招聘方所有招聘要求。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的权利。
医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3179508。举报受理范围仅限于招聘程序违规事项,不涉及考核评价标准等实质性内容。
五、其他
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导致招聘程序变更,医院可通过官网公告方式变更流程,变更公告发布满24小时即视为生效。
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所有。
联系电话:张老师 0470-3179513
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2026年6月22日
附件:1.岗位需求
2.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考试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