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4人丨喀什地区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6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4名中学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6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4名中学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学历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的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4.普通话水平条件。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教师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须持有与报考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需在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6.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26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6月26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6月26日(含)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6月26日(含)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设置为准。

7.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精神类疾病等),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8.专业要求。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各设岗县(市)、地直学校根据岗位实际设定,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不限专业。

9.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

2.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3.现役军人;

4.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6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调剂、公示、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等。招聘公告同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喀什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相关公告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喀什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网上报名(2026年6月26日10:00—2026年7月2日20: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予受理)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可登录考试平台(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ksdqbm)报名。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须手写签名),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多报无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1.上传材料

(1)按要求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大小10~200KB之间);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或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原件(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上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

(6)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

(7)退役军人须上传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

(8)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面件。

2.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考生网报操作后,应及时查看网报是否成功,因个人操作失误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认真填报,报名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信息,因考生本人理解错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考生填报的通讯方式应准确有效,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2026年6月27日—7月3日)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由喀什地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考生于2026年6月26日至7月4日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ksdqbm)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三)打印准考证(2026年7月5日10:00—7月11日9: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kszkz)打印准考证。考生须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及出行方式,加强健康管理,做好考试准备。准考证应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四)笔试(2026年7月11日)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身份证领取凭条)、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1.笔试时间:7月11日(上午10:00—12:30)

2.笔试地点:为方便考生报考喀什地区招聘岗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山东省济南市分别设立考点,笔试地点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选择,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1门,按照报考岗位,分学科、分学段笔试。

4.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200分,合格分数线为12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学教师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运用能力。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英语学科除外)。凡未按照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5.笔试加分: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政策加分。

6.成绩查询:7月14日至7月16日,考生登录考试平台(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kszcj)查询笔试成绩。

7.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成绩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达到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不再公布。

(五)资格复审(2026年7月16日—7月17日)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7月17日,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喀什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复审形式为现场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证原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等网络报名时上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2026年7月18日至7月19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地区教育局统一制定,面试的组织、考务、成绩统计等工作由各设岗县(市)、地直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26年7月18日至7月19日。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喀什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3.面试方式:以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试讲80分,答辩20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50分,答辩10分,专业技能测试40分。

4.试讲及答辩: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的题库中,现场抽取一节课,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并进行试讲,试讲内容要求“教什么、讲什么”,如:考生报考的是初中数学岗位,则就试讲初中数学内容,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除试讲和答辩外,还需进行专业测试。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6.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及考察

1.体检人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成绩、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时间为7月23日-7月26日,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地点由设岗县(市)、地直学校按规定自行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发布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向设岗县(市)或地直学校申请复检,考生本人申请,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考察。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地直学校要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教规〔2023〕8号)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考察。

(八)调剂

对资格复审、面试合格、体检考察递补后,因岗位招聘数量所限而未能入闱体检的人员,如有其他空缺岗位,可进行调剂。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在县(市)域内调剂空缺岗位,报考县市无符合条件空岗的再进行跨县市调剂。调剂须征求考生意愿,调剂前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仅限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及“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支教人员等限定性条件报考的岗位优先同类人员调剂,如无人调剂,岗位纳入县市岗位统一调剂。报考的岗位被调剂考生由各县(市)、学校统一安排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调剂。

(九)公示

喀什地区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喀什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喀什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统一发放课时证明。新聘教师按规定时间参加培训,逾期不到或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岗前培训工作结束后,新聘教师按各县(市)、地直学校规定时间报到上岗,与招聘县(市)教育局、地直学校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教师当年即纳入编制内管理。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各县(市)、地直学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招聘县(市)教育局、地直学校。

新聘用教师自报到上岗之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且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新聘教师自报到之日起薪。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喀什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加喀什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信息发布

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一)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表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xinjiang.gov.cn)、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网址:http://www.kashi.gov.cn)和喀什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喀什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通知为准。

六、相关事项

(一)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喀什地区教育局解释。

咨询及监督电话:

喀什地区教育局:0998-2525170,2537992(崔老师)

喀什市教育局:0998-2870322(刘老师)

疏附县教育局:0998-3252973(王老师)

疏勒县教育局:0998-6573121(韩老师)

伽师县教育局:0998-6736992(刘老师)

英吉沙县教育局:0998-3622442(郭老师)

麦盖提县教育局:0998-7846190(毛老师)

莎车县教育局:18690671439,18699810516(贺老师)

叶城县教育局:0998-5797601(邱老师)

巴楚县教育局:0998-6217327(张老师)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998-3421757

18299012282(代老师)

喀什第二中学:0998-6577030(蒋老师)

喀什第六中学:17709987717(于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998-2532846

工作时间:

上午:10:00-14:00(工作日)

下午:16:00-20:00(工作日)

附件1 2026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 2026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 个人诚信承诺书.docx

喀什地区教育局

2026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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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6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专业参考目录.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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