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司法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即1990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科限法律类专业,本科限法学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机关正在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其他开除处分的; 3.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即1990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科限法律类专业,本科限法学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机关正在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其他开除处分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6日,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市司法局人教科(509室)。

(三)符合条件人员须本人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面试,择优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待遇

月工资30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自己承担)。拟聘用的人员聘用合同签订之前,须提供无违法违纪犯罪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和体检(自费)报告单,试用期1个月,由劳务派遣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联系电话:0594-2697017,联系人:陈松凡

联系电话:0594-2698370,联系人:柯晓敏

莆田市司法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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