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招聘51人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省一中院决定联合省二中院、自贸港知产法院、海口中院等单位组织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1名,其中:省一中院辖区两级法院35名(省一中院、澄迈法院各1名,定安法院2名,五指山法院3名,琼海法院、万宁法院、屯昌法院、陵水法院、琼中法院各4名,文昌法院8名)、省二中院辖区两级法院13名(省二中院、洋浦法院、临高法院、乐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省一中院决定联合省二中院、自贸港知产法院、海口中院等单位组织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1名,其中:省一中院辖区两级法院35名(省一中院、澄迈法院各1名,定安法院2名,五指山法院3名,琼海法院、万宁法院、屯昌法院、陵水法院、琼中法院各4名,文昌法院8名)、省二中院辖区两级法院13名(省二中院、洋浦法院、临高法院、乐东法院、东方法院各1名,儋州法院、白沙法院各2名,昌江法院4名)、自贸港知产法院2名、海口秀英法院1名,详见职位表。

为确保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数量总体稳定,招聘建立递补机制:此次未被聘用的考试合格人员,保留其递补资格至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招聘工作结束后,各招聘法院如新出现聘用制书记员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从具有递补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自贸港知产法院、海口秀英法院在报考本院人员范围内递补。省一中院、省二中院及辖区基层法院优先从报考本院人员中递补,本院具有递补资格人员用尽时,经征求考生个人意愿,可在中级法院组织下从各自辖区两级法院剩余全部具有递补资格且符合递补法院招聘职位报考资格条件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调剂递补。每名考生仅限1次调剂递补机会。考生放弃调剂递补的,不影响其在所报考法院的递补资格。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和转正后工资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琼高法联〔2019〕3号)《关于调整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标准的通知》(琼高法联〔2023〕13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20日至2008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法院工作时间统计截至2026年5月底。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7)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

(10)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4日8:00至7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海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

https://qgrsbmxt.ikaowu.com/exam/2075

3.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7月4日8:00至7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注册报名。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4.报名所需材料(均以jpg图片格式上传,要求清晰可辨、大小20-200kb)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提交报考申请,并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验证期内);

(4)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5)报考岗位需要提交的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6)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是全国,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查询网址为:

https://zxgk.court.gov.cn/zhzxgk/

5.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2026年7月10日17:00关闭报名注册系统,不再接受报名注册和提交材料。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6.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招聘职位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并通过天涯法律网、省一中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7.确认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于2026年7月11日8:00至7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

8.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确认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和笔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报名平台、微信公众号和考生手机信息进行通知。

1.笔试内容:包括计算机中文速录和文字校对纠错两科。计算机中文速录采取上机考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限为40分钟。文字校对纠错在纸质试卷作答,考试时限为20分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成绩=计算机中文速录×50%+文字纠错×50%

3.在职并已在报考法院工作满1年的院聘及劳务派遣在职书记员,笔试成绩按5%给予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省一中院、省二中院、自贸港知产法院、海口中院共同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发布

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天涯法律网、省一中院及有关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拟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各招聘法院根据招聘职位报考资格条件,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上述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或成绩单。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复审资格的,从相应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计划招聘1人的,比例为1:8;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比例为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发布在天涯法律网、省一中院微信公众号上。

3.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及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考试综合成绩及名次在天涯法律网、省一中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省一中院、省二中院、自贸港知产法院、海口中院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职位计划数1:1比例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在天涯法律网、省一中院、省二中院、自贸港知产法院、海口中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省一中院、省二中院、自贸港知产法院、海口中院按照管辖权限各自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应实名举报。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3年劳动合同,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依法行政。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工作信息,包括公告、公示等,将统一在省一中院及有关单位微信公众号及天涯法律网等有关网站主页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的考生,需按各招聘法院要求,积极配合出具本人自愿放弃声明。

(五)考生遇到相关问题或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法院。

(六)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材料不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0898-65308859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0898-23880216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0898-68623754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0898-66735370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0898-68644007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0898-62936815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0898-63216051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0898-62251531

海南省五指山市法院:0898-86629542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0898-67668903

海南省定安县法院:0898-63833758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0898-67821030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0898-83313556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0898-86236855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0898—23380820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0898-28830753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0898-25595381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0898-85526904

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0898-28285093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0898-26692610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0898-27727577

省一中院及有关单位微信公众号查看路径:微信主页面-搜索“海南一中院”“海南二中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海口中院”公众号即可查看。

附件:

1.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2.诚信报考承诺书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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