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编制身份。本次招聘岗位共设置2个,计划招聘人数2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工作安排,能适应一线辅助执法和24小时值班备勤。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编制身份。本次招聘岗位共设置2个,计划招聘人数2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工作安排,能适应一线辅助执法和24小时值班备勤。

(二)身心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三)年龄要求。以《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具体要求为准。其中,18-30周岁是指即1995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10日;18-35周岁是指即1990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10日。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斗殴、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存在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精神药物滥用行为及上述行为既往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已与其他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辅警,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址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1日(星期六)至7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金洲派出所蝴蝶洲社区警务室。

(二)应聘者须提供材料

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双面打印、签名确认、粘贴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需复印主页加盖单位公章);

4.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认证证明或提供由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认证证明,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交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高校毕业证的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3);

5.中国人民银行2026年6月1日之后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打印);

6.近3年社保流水清单;

7.退役军人请提供退役军人证;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请提供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相关证明;具有其他特殊技能的请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或证明材料;

8.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9.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每张复印件需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手写签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按以上顺序叠放。现场初审材料后将退回原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详细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漏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3.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资料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前。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6.对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以及在测评、考试、体检等环节作弊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流程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项目:纵跳摸高、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每个项目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不设缓测、补测,达标标准详见《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附件4)。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以体能测评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因本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并签订《体能素质测评须知承诺书》(见附件5)。

(二)笔试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相关知识等。笔试客观题部分采用机读卡答题,请应聘人员自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者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象;成绩相同的,并列入围)。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工作责任感、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心理素质测试

面试同日开展心理素质测试。应聘人员在面试后采用小程序现场线上测试,考生匿名以编号参加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应考人员是否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重要参考。无理由未按时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情况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无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治考察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包括拟聘人员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其中,对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得聘用。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和培训

1.政治考察合格人员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或岗前培训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八)递补

1.出现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及后续环节。

2.将通过面试环节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纳入后备人才库,自本次招聘完成后起算1年内有效,如相应岗位出现空缺,将视情况开展递补录用工作。

五、薪酬待遇

按《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及劳动法规定享受工资、绩效、五险一金、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试用期按同类岗位工资标准的85%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请广大考生理性报考,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三)应聘人员如对公告内容及招聘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等。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20-34684878,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四)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2026年7月1日前取得高校毕业证的承诺书》(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使用)

4.《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5.《体能素质测评须知承诺书》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

2026年7月6日

相关附件
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doc
0.02MB Word文档 0次下载
2.《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0.05MB Word文档 0次下载
3.《2026年7月1日前取得高校毕业证的承诺书》(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使用).docx
0.01MB Word文档 0次下载
4.《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docx
0.11MB Word文档 0次下载
5.《体能素质测评须知承诺书》.doc
0.01MB Word文档 0次下载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