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专职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及本年度工作计划,为适应新时代孔子学院与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孔子学院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哈尔滨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专职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共计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 年龄一般为2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即1990年8月1日(含)至2001年7月31日(含)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非英语语种(俄语、葡语)背景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 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两年(含)以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经历;②近三年(2024、2025、2026)曾通过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考试。以上两类人员均须已获得《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3. 具有国内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4.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能熟练使用外语(英语、俄语、葡语)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交流;
5.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 现役军人;
(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 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孔子学院专职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通知公告栏目(http://gjjlhzc.hrbnu.edu.cn/tzgg.htm)发布。
(二)报名流程
1. 提交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27日12:00前发送报名材料至hrbhanban@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专职教师应聘+姓名”)。
材料清单及要求:
(1) 《哈尔滨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专职教师报名表》(附件1)手写签名后扫描生成PDF文件;
(2) 《哈尔滨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专职教师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中所要求的材料扫描件生成一份PDF文件;
(3) 《哈尔滨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3)的可编辑电子版。
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 网上资格审查
我处于2026年8月27日13:00至8月31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8月31日17:00前告知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请勿提前来电问询审查进度。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信息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际中文教师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教师资格证(如有)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5)公派出国教师经历证明(如任期证明、履职证明等)或近三年参加语合中心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考试合格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4.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1.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通知公告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从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岗位说明及待遇:
1.专职教师岗位实行国内储备和外派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国内储备期间以合同制(劳务派遣)方式聘用,聘期2年。储备期间要求全职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国内储备期间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社保据实缴纳。
3.储备期满后,须通过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组织的公派出国教师考试及培训,合格后外派赴孔子学院工作,履行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职责,承担孔院教学任务,协助院长做好孔子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次外派一般为2年。外派期间享受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待遇,具体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执行。储备期满后未能通过语合中心公派出国教师考试及培训的,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和确认信息均通过填报的邮箱通知,请及时关注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合作处咨询电话:0451-88060296
岗位咨询邮箱(报送材料邮箱):hrbhanban@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451-88060920
监督邮箱:hsdjjjcc@126.com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专职教师报名表》
2.《哈尔滨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专职教师报名材料清单》
3.《哈尔滨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