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经批准,合肥市瑶海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0名中小学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人岗相适、注重实绩、专业匹配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40名,具体岗位见《合肥市瑶海区2026年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岗位表》(附件1)。岗位计划等信息于2026年7月16日起在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官网发布(https://www.hfyaohai.gov.cn/yhqjytyj/index.html)。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心健康,无不良从业记录。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持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
(二)资质条件
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所获荣誉奖项里的学科须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如所获荣誉奖项有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1.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排名前三)。
3.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
4.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排名前二)。
5.省级及以上精品课、部级“一师一优课”获得者。
6.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含工作室主持人)。
7.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同时须具备县区及以上课堂教学评比或优质课比赛一等奖)。
8.地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优质课比赛)一等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9.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瑶海区管理的在编教师。
2.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经教育、人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6.报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工作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9:00—7月3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为彩色PDF,一项一页,合并为一个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学科”,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岗位表)
1.《合肥市瑶海区2026年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报名表》《报考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3)。
2.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
3.资质条件符合项的相关证书(与报名表中所填顺序保持一致)。
4.代表论文(含封面、目录、正文)、教科研成果材料。
5.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5)。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未达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3日8: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逾期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和区教体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且按时缴费者,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考核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由瑶海区教体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教案设计占20分,上课占60分,答辩占20分。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平均分。设定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确定人选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教案设计成绩、答辩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如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
确定人选名单在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官网发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瑶海区教体局、区人社局统一组织。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教案设计成绩、答辩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如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体检、考察等额有效递补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在瑶海区教育体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须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将报有关部门备案,纳入本人考试诚信记录。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批复手续。
3.实行编制内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6年,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区属公办学校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动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1.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市另有规定外,考生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入选资格。
2.本次引进工作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瑶海区教育体育局0551-64490192
监督举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551-63868650
附件1:合肥市瑶海区2026年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合肥市瑶海区2026年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报名表.xlsx
附件3:报考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4:在编(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5:诚信报名承诺书.docx
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