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招用一名短期劳务编纂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 招聘人员类别 | 人数 | 学历 | 岗位类型及工作职责 | 报名条件 |
| 社会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参与地方志资料年报的资料收集、文稿编纂、统稿核稿等工作;协助地方志资料年报的送审工作。所编纂的文稿版面字数约为20余万字。 | 1.4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命令和决定,服从工作安排。3.具有良好的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4.应聘要求:中共党员,广州户籍或长期居住者,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中级),具备责任编辑资格,拥有5年以上出版行业工作经验,具有生态环保类史志文稿编纂经验优先。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至23日。有意者请于2026年7月23日18:00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645215736@qq.com。
2.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我单位将电话约请进行面试。
(二)面试
组织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三、聘用事宜及工资待遇
符合条件者,综合择优录取,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4个月,无需坐班。劳务报酬20000元(税前),按月支付。合同存续期内,我中心不负责为编纂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项目。
四、注意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存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监察单位留置的;
4.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5.拒服兵役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提交伪造的学历、资格、资质文件或在招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8.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政策不宜聘用的情形。
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