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直接招收军士工作公告

文章摘要

一、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为具有军地通用专业技能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年度直接招收军士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收条件 (一)具备应征公民的基本条件,其中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其中所学专业在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6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 三、招收办法 (一)网上报名。

一、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为具有军地通用专业技能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年度直接招收军士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收条件

(一)具备应征公民的基本条件,其中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其中所学专业在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6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

三、招收办法

(一)网上报名。符合直接招收条件的公民,于8月1日前,在中国征兵网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完成报名后,请密切关注网上审核结论,跟踪掌握应征报名进展情况,保持通信联络顺畅,根据应征地市级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参加应征。

(二)资格审查和体检政考。市(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查核验报名对象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按照义务兵征集有关规定组织报名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各级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三)综合评估。按照《审定新兵实施办法》,由市(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青年,从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程度、体质状况、体能水平、心理素质、军事职业适应能力等维度进行综合考察评估和量化赋分。

(四)择优确定。市(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依据直接招收军士计划,综合衡量报名对象的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综合评估结果,择优确定直接招收军士对象。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伍手续。

四、注意事项

应征青年可同时参加直接招收军士和义务兵报名,选择的应征地应为同一地区。因应征地招收军士专业和计划限制,未能被确定为直接招收军士送检对象的,可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安排参加义务兵征集。

五、廉洁监督

省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0971-6391871

电子邮箱:qhsrmzfzbb@163.com

省军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71-639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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