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银龄”教师公告

文章摘要

为优化学校教师资源配置,根据《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教师〔202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89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爱岗敬业、专业突出,符合岗位要求的“银龄”教师。 一、招聘计划及方式 围绕申本重点专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银龄”教师10名,招聘通过直接面试进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为优化学校教师资源配置,根据《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教师〔202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89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爱岗敬业、专业突出,符合岗位要求的“银龄”教师。

一、招聘计划及方式

围绕申本重点专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银龄”教师10名,招聘通过直接面试进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详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

6.具有10年以上从教经历;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在其他单位受聘或兼职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编入专业教研室,完成规定学时的授课、专业建设、教材编写、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研讨等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vtc.cn)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月4日;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发送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箱:bzycfd@163.com。

(三)资格初审

学校将严格按照《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中所列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将通过电话对符合要求的人员告知面试时间,请应聘人员保持简历中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免错过重要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须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提交体检合格报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学校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五、待遇

受聘人员按学校专任教师岗位进行聘用考核,每年按12个月计发待遇,每月5000元(税前),签订两年劳务协议,不享受其他岗位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学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2-3320336(8月27日—9月4日)

监督电话:0472-3320035

附件:《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20日

附件: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

“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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