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顺达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文章摘要

海晏县顺达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系海晏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出租车运营管理、交通运输服务等业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负责人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企业负责人(总经理)1名 二、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县交通运输局的各项决议,对企业经营业绩负总责; 2.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方案,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和考核任务; 3.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和运营体系,规范出租车运营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4.负责企业团队建设、人员管理和绩效考核,打造高素质运营管理队伍; 5.

海晏县顺达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系海晏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出租车运营管理、交通运输服务等业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负责人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企业负责人(总经理)1名

二、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县交通运输局的各项决议,对企业经营业绩负总责;

2.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方案,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和考核任务;

3.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和运营体系,规范出租车运营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4.负责企业团队建设、人员管理和绩效考核,打造高素质运营管理队伍;

5.统筹企业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风险防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协调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单位及相关各方,维护企业良好运营环境;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国有企业价值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和应急值守工作;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年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具有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证件者优先,并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6.无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证件者,需在六个月内取得证件。

(二)学历与专业要求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交通运输管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2.熟悉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出租车运营管理模式。

(三)工作经验要求

1.有5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交通运输行业、出租车企业或相关国企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备独立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能力。

(四)能力素质要求

1.具备较强的战略思维和经营决策能力,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制定企业发展规划;

2.具备优秀的组织协调和团队管理能力,善于凝聚团队、激发活力;

3.具备扎实的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意识,熟悉国企经营管理规范;

4.具备较强的沟通表达和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独立撰写重要报告和方案;

5.具备良好的抗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复杂问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企业重大损失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1.薪酬按照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基本工资+年度考核奖励相结合的薪酬体系,具体面议;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法定假期及国企相关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

2.报名方式:海晏县顺达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详见附件1)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业绩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综合考评

采取面试+履历分析+背景调查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管理经验、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

(四)体检与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和组织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海晏县顺达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联系电话:0970- 8636734

3.联系人:窦海蛟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本招聘启事由海晏县顺达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海晏县顺达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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