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不断提高队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水平,平顶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5名。其中,平顶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岗位需求: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岗位10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或灭火救援员岗位12名;
各县(市、区)灭火救援员岗位83名,具体情况如下:
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岗位10人;
卫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岗位3人;
石龙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岗位5人;
汝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岗位30人;
舞钢市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岗位15人;
叶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岗位10人;
鲁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岗位1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备熟练使用普通话沟通、准确识读中文文档的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者退役军人;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5.具备消防救援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或者属于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紧缺的相关专业;
(三)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员岗位:限男性;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8年7月24日至2008年7月24日);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可放宽至30周岁;
2.驾驶员岗位:限男性;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8年7月24日至2008年7月24日),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3.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岗位:限男性;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年龄25岁以下(出生日期为2001年7月24日至2008年7月24日);优先录用持有普通话二级以上证书、沟通协调能力突出、熟练应用AI、大数据模型、媒体制作、通信技术、软件开发的专业人才,充实接警调度力量,全面提升指挥调度、信息流转、应急联动和综合保障能力;
以上岗位,要求身体和心理健康,双眼裸视4.5以上,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哮喘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格检查标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曾违法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的,或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或其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7.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8.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曾在本支队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1年的;
9.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特别提示:
1.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包括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录。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心脏病、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的病根,在招录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工作期间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2.曾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黄、赌、毒、酒、暴力侵害、负面舆情等问题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消防救援队伍形象、不适合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情形的人员,不予招录。
四、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正式入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贴、岗位工资等构成,工资为3000至6000元/月,按岗位性质发放相应补贴;
2.入职集中培训期间(3个月),按照2000元/月/人的津贴标准执行,待培训期满后一并发放。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1个月的,不发放培训津贴;培训满1个月的,培训津贴根据实际参训天数按天折算,并扣除伙食等费用,离队时上交所发被装;
3.培训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生活待遇
1.发放统一被装,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
2.每年安排免费体检1次;
3.每月轮休8天(含节假日);
4.享有婚、产假,结婚当年可享受10天婚假,配偶分娩后,可休陪产假30天。
五、用工形式
(一)符合录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将依据《平顶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对专职消防员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三)试用及录用期间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的,依据《平顶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予以解聘。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按照“线上报名、现场复核、体能测试、现场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的程序进行。
(一)线上报名。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开展,报名表将在“平顶山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开放下载,报名人员请通过邮件形式发送电子版报名表(报名表请严格按照附件3的填写说明填写,主题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格式发送)至pdsxfdgk@163.com,报名时间自招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7日结束,超时报名或未按照要求报名者不予审核。
(二)现场复核。线上初审通过人员待接到通知后,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确认: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一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照片拍摄时间为3个月以内;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的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高中、中专、职高学历无法认证的应提交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技校学历无法认证的须提交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材料。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无学历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无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的,无毕业证原件的,均视为不符合招录条件。现场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将对学历进行复审,如有学历造假,将取消报考资格;
4.报告打印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日期前15天及以内均可;
5.退役士兵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应提供退出审批表复印件;
6.报名驾驶员岗位的,应提供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进行,操作流程、评判标准由招录办公室规范统一。单项设最低分值,单项最高分值15分,体能测试总分最高分值60分。
(四)现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录人员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逻辑能力和专业岗位知识等情况。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100分)=体能测试成绩(60分)+面试成绩(40分)
(五)体格检查。对招录对象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根据参加体格检查与拟招录人数1.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名单。身体条件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格检查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格检查的,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格检查费用由考生自费,体格检查时间、地点及具体费用另行通知。
(六)政治审查。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需递交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七)名单初定及公示。通过各个环节考核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经市招录办研究后,提出拟录用和拟补录人员(招录计划的20%)名单,通过“平顶山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公示期间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未尽事宜由市招录办负责解释。
(八)岗前集训。新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岗前集训。岗前集训主要培训内容为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理论学习以及队列、体能和技能训练,集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不享受轮休假。集训期结束后对全体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不合格者将予以淘汰。
五、注意事项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平顶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4.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心脏病、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或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因训练量增加由隐性转为显性,且体检时不易及时发现的,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按照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3)应聘人自动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由平顶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信息发布以本公告的官方公众号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格检查费用除外),报名渠道仅限平顶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电子邮箱,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应录人员如发现有与上述情况不一致的,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咨询电话:0375-223502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1 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 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3 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