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是全市唯一集荣誉军人优抚医院、光荣院双重职责于一体的担负特殊任务的福利性医疗机构,是“平时通用、战时支前、战后善后”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服务保障的公益一类优抚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集中供养、医疗康复、短期疗养、医疗巡诊及优惠优待服务等工作。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康复医生:1名; 2.康复治疗师:3名; 3.放射医师:1名; 4.检验医师:1名; 5.超声/心电图医师:1名; 6.护士: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是全市唯一集荣誉军人优抚医院、光荣院双重职责于一体的担负特殊任务的福利性医疗机构,是“平时通用、战时支前、战后善后”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服务保障的公益一类优抚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集中供养、医疗康复、短期疗养、医疗巡诊及优惠优待服务等工作。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康复医生:1名;

2.康复治疗师:3名;

3.放射医师:1名;

4.检验医师:1名;

5.超声/心电图医师:1名;

6.护士: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康复事业,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良好的医德品行;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优秀者可放宽要求。

(二)其他条件:

1.康复医生(1名)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副高及以上优先),康复医学相关专业,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康复医学),40周岁及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身体健康;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二年以上康复工作临床经验。能够独立开展临床康复诊疗、病例评估、方案制定等相关工作,指导治疗师开展康复治疗,定期查房调整方案;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康复治疗师(1名)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康复治疗相关专业,38周岁及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身体健康;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二年以上康复治疗临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康复评估治疗技术,具有临床思维和实践能力;对功能障碍患者进行康复评估,制定训练方案;开展肢体、运动等康复治疗操作;记录患者康复情况,及时调整治疗计划;做好患者康复指导与日常护理配合;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康复治疗师(2名)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康复治疗相关专业,38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一年以上康复治疗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掌握基本康复评估治疗技术,具有一定的临床思维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放射医师(1名)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副高及以上优先),医学影像学相关专业,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40周岁及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身体健康;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二年以上放射诊断工作经验。具有较全面的业务知识与技能,负责CT、DR等放射影像设备的操作、拍片及影像诊断阅片工作,规范、及时出具影像诊断报告;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检验医师(1名)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临床检验诊断学相关专业,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40周岁及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身体健康;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二年以上医学检验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负责各类检验报告审核、疑难结果研判、危急值上报及闭环管理,出具专业检验解读意见;熟练掌握常规检验项目、仪器操作、质控流程;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6.超声/心电图医师(1名)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40周岁及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身体健康;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二年以上超声及心电图诊断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独立从事超声及心电图检查和诊断,出具诊断报告;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7.护士(1名)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中级及以上优先),护理学专业,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持有康复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优先),38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二甲及以上医院一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掌握护理基础理论、各种护理操作技术及常用急救技术,能解决本专科常见问题;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学历学位证明、医师执业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309号,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人事科收。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本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三)笔试:由单位组织笔试(笔试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通过者将会收到面试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五)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院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由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招聘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公示无异议,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54712775

邮箱:3486296574@qq.com

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

2026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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