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并重;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并重;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公开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对象及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年龄要求为43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日以后出生)。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报考者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进行认定。报考者和毕业院校应当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运城人事考试网、运城市教育局和学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9月3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ychlzyxyrsc@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6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类别-毕业院校-姓名”。

3.报名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应聘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扫描件。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学历、学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填写并提交资料,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确保清晰可辨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研究方向。

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教育局和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递交以下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1)《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及《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A4纸正反面两面打印,本人签名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报告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下载打印纸质版(有效期内);

(6)已就业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是本单位正式或临时人员、进入现单位时间、档案存放地点等基本信息,明确单位报考意见),档案不在工作单位的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其中,网上报名后至资格复审前离职的,须出具离职材料和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托管证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考核

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教育局和学院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组,重点对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结束后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为70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核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成绩于考核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原公告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公开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1.学院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运城人事考试网、运城市教育局官网及学院官网公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院提交复检申请,学院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学院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者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或者考察各仅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人事考试网、运城市教育局官网及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此次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接受运城市人社局、运城市教育局和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公告均在运城人事考试网、运城市教育局官网及学院官网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 0359-2510011

监督电话: 0359-251001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附件2: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附件3: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2026年8月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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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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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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