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管理助理岗位1名、教学助理岗位1名。
(一)管理助理
主要负责协助单位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二)教学助理
主要负责协助单位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处理本科、研究生日常教学事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服务意识高。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快速熟悉并掌握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知识。
5.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6.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8月10日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具体包括:
(1)《河北大学招聘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报名表》(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料。
以上相关材料发至邮箱hulixueyuan@hbu.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姓名+管理/教学助理”命名。
2.资格审查。学院招聘工作小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综合考核
1、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标准、形式由工作小组制定并具体执行。
2、考核时间:2026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考察及参加体检人选。考察包括基层党委(党总支)出具的政审考察报告和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告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情况和政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人选在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人事处研究决定,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期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期限
管理助理、教学助理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原则上聘用期限为2年,期满后自动终止。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协议。原则上,每名毕业生仅聘用1次。
(二)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研究生4000元/月,本科生3500元/月,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相关费用按国家及河北省保定市相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2.社会保险与福利: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12-5075665
联系邮箱:hulixueyuan@hbu.edu.cn
附件:河北大学招聘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报名表.doc
河北大学护理学院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