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清镇市中医医院2026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体工作按拟定招聘计划、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3名,涉及急诊外科、妇产科、口腔科3个临床医师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践操作水平,具体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8月12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能符合岗位工作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无影响岗位工作的疾病或身体缺陷。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
1.政治立场不坚定,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不一致的。
2.曾因刑事犯罪受到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学历、专业、资格等报考条件的。
6.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禁考期未满的。
7.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于清镇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8月5日至8月1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2026年8月12日至8月14日(08:00-12:00 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邮寄等其他形式。
3.报名地点:清镇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清镇市云岭西路43号,清镇市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5楼)。
4.报名要求
(1)仅限选择1个岗位报名,多报、重复报名均无效;报名身份证须与笔试、面试等后续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真实有效材料;伪造、变造信息骗取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所有招聘环节资格,责任自负。
(3)填写有效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问题或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与岗位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的,由医院党委研究决定是否保留该岗位,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资格审查
1.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由招聘办对照条件,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专业资质、报名材料等逐一审核。
2.材料提交:按照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以《报名资料审核清单》(附件2)为首页,按顺序整理提交;第2-6项提供原件审核,审核通过后交复印件。
3.审查时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相应资格,空缺按规定递补。
(四)测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各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2.笔试:闭卷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参考用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凭有效身份证参加,开考15分钟后未到场视为自愿放弃,不安排补考。
3.面试:考察专业实操、语言表达、岗位适配性、职业素养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不高于3: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凭有效身份证参加,未按规定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凭有效身份证参加,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4.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该岗位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1.考察内容:审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等。
2.资格复核: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确认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3.结果处理: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从该岗位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试用期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委、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违规违纪行为可通过监督电话实名举报,线索依法依规核查。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范围、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成绩、入围名单等信息,均通过清镇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特殊情况除外)。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保持通信畅通,因未查看信息、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851-82522750(清镇市中医医院纪委)
0851-82577471(清镇市卫生健康局科教科)
咨询电话:0851-82542176(清镇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科)

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报名资料审核清单
3.清镇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