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人丨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葫人社转发〔2026〕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经龙港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26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葫人社转发〔2026〕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经龙港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26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26名,其中初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88名、幼儿园教师8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2026年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教师岗位要求。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葫芦岛市域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

初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专业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3.教师资格证要求:所有报名的考生,应取得岗位相应学科及级别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6年8月31日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不予聘用。

4.普通话水平要求:所有报名的考生,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

5.年龄要求:要求18周岁至38周岁,即1987年8月7日至2008年8月7日(含)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首次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ld.gov.cn/)和龙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lgq.gov.cn/)发布。

后续公告及通知类事项在龙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lgq.gov.cn/)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6年8月8日9时至8月12日17时。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371)按照流程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初审工作由龙港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2026年8月12日17时前)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的开考比例不小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的,则减少或取消相应的招聘岗位数额,并在龙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报名表格内容如实填写,本人签名处不得他人代签。

4.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报《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平台自动生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报名表本人签字处须本人手签,不得他人代签。

(2)2026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另外提交手写签名的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附件2);

5.报名考试费用: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在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用,本次报名收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一共两科,收费100元。报名成功不予退费。

(三)准考证打印

报名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考核人员。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小学班主任岗位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数学学科知识及教育心理学两科;

其他中小学学科岗位笔试内容为初中相关学科知识及教育心理学两科;

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知识及教育心理学两科。

卷面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含),考生通过龙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行下一环节。

(五)资格审查

按照各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阶段应聘人员本人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查。葫芦岛市域外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面试考核

1.依据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按照各招聘学科岗位总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事宜将通过龙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2.面试内容:讲微型课。体育(足球、篮球)、音乐、管乐、舞蹈、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除讲微型课外还要进行技能展示。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微型课60分、技能展示40分(技能展示具体项目及要求详见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七)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按照4:6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并列者按照“四优先”原则以序号顺序依次进行排序: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④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考生总成绩在龙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龙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下,由龙港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港区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由相关单位对其进行入职准入查询。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进行择岗,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择岗人选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择岗

各岗位按照学段分学科,以总成绩由高到低为序,依次选择招聘岗位。选岗时总成绩并列者按照本公告中“四优先”的原则依次进行排序择岗,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④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予聘用。岗位选择后出现的空岗,不再补录。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程序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龙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lg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在职的报考人员在被聘用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3.用人单位在办理聘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聘用人员报到,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通知后7天内到岗工作。因个人原因超期未到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龙港区事业单位编制教师有关规定执行。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必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试用期满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6.被聘用者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中,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及各环节公告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等手续,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及投诉受理电话:

龙港区教育局0429-3055821 监督电话:0429-3055822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

1.2026年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6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承诺书

3.同意报考证明

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8月6日

相关附件
1.2026年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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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6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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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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