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县公共服务局招聘30人公告

文章摘要

为做好2026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做好雄安新区2026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帮扶2026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雄县户籍的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自愿从事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体健康,适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

为做好2026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做好雄安新区2026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帮扶2026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雄县户籍的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自愿从事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体健康,适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

3、服从组织分配,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名下未注册营业执照、未以参股等形式参与经营实体、无缴纳社会保险的经历,未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村干部职务,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5、不存在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二、岗位设置

我县设置30个临时公益性岗位。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岗位详情请见附件。

三、待遇标准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县目前最低工资标准2380元/月)。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8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资格审核和人员录用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及提供资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虑申请人员履职能力、岗位匹配度等因素进行打分,确定拟安置人员(脱贫家庭、低保家庭等高校毕业生优先)。由用人单位向县公共服务局报送拟安置人员名单,经核查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安置上岗。公示结束前如有人员放弃,将依次递补。

附件:雄县2026年临时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