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要,玉山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1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要求: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90年8月25日至2008年8月24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要求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95年8月25日至2008年8月24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3.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能力,且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加分条件
根据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报考人员属玉山县公安局现在岗的列为过渡期管理的辅助人员,可在计算综合总成绩时加1分,笔试和面试环节单项不予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须申请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未按要求参加加分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未解决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
1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1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14.现役军人;
1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1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四、招聘步骤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玉山县公安局(玉山县冰溪街道166号公安大楼一楼办公室,联系电话:18870353068),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
4.对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以所获毕业证或学位证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专业目录设置执行(与职位相关的详见附件2)。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在报名前咨询招聘单位,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经同意后方可报考。
5.报名资料:
(1)公告页面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名的《玉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背面标注姓名);
(3)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相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玉山县公安局现在岗的列为过渡期管理的辅助人员需工作单位出具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提交的证件(证明)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工作由玉山县公安局会同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具体日期、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勤务辅警测评三项合格方达标,文职辅警测评两项合格即达标。

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
1996年8月25日(含)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标准;1996年8月24日(含)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自愿参加。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或继续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入闱体能测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5. 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笔试环节。
七、笔试
1.笔试工作由玉山县公安局会同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日期、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3.笔试采取纸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
4.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履职相关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入围面试人数不足的岗位,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八、面试
1.面试工作由玉山县公安局会同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日期、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4.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如遇综合成绩同分情况,原则上按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择优选录,若优先招聘条件相当,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九、体检、政治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的综合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2. 报考文职辅警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详见附件4);报考勤务辅警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详见附件5)。体检时安排涉毒检测。
3.入闱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指定体检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对考生开展全面政治考察。
5.若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因体检、政治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经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玉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到玉山县公安局报到,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到的,需向玉山县公安局报备同意。
3.因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按照面试合格者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4.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本次招聘成绩保留6个月(自拟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日算起)。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公安局研究,可按相应岗位综合总成绩(最终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依次递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递补人员需经体检、政治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递补工作由玉山县公安局负责。
十一、薪酬待遇
1.试用期6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工资待遇按照《玉山县公安局辅警薪酬标准》确定。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拨打咨询电话:18870353068。
2.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个人信息、证件资料,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5.本公告由玉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玉山县公安局202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3:玉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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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县公安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