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强化成都市养老服务管理、监管和保障工作力量,促进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结合成都市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工作人员3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招募人数 |
| 成都市养老服务发展促进中心 | 成都市青羊区金丝街8号 | 10 |
|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 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天府市民中心1号楼9层 | 11 |
| 中共成都东部新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 成都东部新区西部金融创新中心A栋2楼 | 14 |
| 中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 | 15 |
| 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 |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A座1707 | 16 |
| 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 | 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5栋13楼 | 15 |
| 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 | 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二路77号7楼 | 16 |
| 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二栋四单元西部智谷b区2栋4单元附楼 | 12 |
| 成都市成华区民政局 | 成都市成华区东秀一路209号 | 14 |
| 成都市龙泉驿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 成都市龙泉驿区文明东街11号 | 13 |
| 成都市青白江区民政局 | 成都市青白江区兴业大道1688号国际贸易产业园1号楼8楼 | 11 |
| 成都市新都区民政局 | 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60号 | 16 |
| 成都市温江区民政局 | 温江区人和路733号 | 11 |
| 成都市双流区民政局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一杆旗南一街31号 | 14 |
| 成都市郫都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 成都市郫都区望从中路998号 | 12 |
| 成都市新津区民政局 | 成都市新津区太升东街49号 | 10 |
| 简阳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 成都市简阳市射洪坝街道泛月路193号 | 18 |
| 都江堰市民政局 | 都江堰市善政路505号 | 10 |
| 彭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 彭州市天彭街道回龙西路18号 | 14 |
| 四川省邛崃市民政局 | 邛崃市临邛街道永丰路185号 | 15 |
| 崇州市民政局 | 崇州市崇阳街道辰居路102号5楼 | 11 |
| 金堂县老龄服务中心 | 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政务中心四楼 | 12 |
| 大邑县民政局 | 大邑县东街264号 | 16 |
| 蒲江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 蒲江县鹤山街道广场东路5号 | 10 |
二、招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全国招募2026年7月31日前通过国民教育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2026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并向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倾斜,同等条件下,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报考人员须完全符合《成都市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为38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1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
6. 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募名额
共计招募316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者对《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咨询招募单位。
四、报名
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2日10:00至9月8日17:00。报名网站为蓉漂人才网-人事招考栏 (网址:https://www.cdrchr.cn/pta/index)。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岗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指南等,了解报考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募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二)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成都市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通过报名网站按时提交。
(三)报名资料
1. 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 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3. 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学历毕业证书;
4. 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5.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2024年、2025年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交未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7.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需提供国扶系统中含考生姓名页及盖章材料;低保家庭需提供社区或村委会在低保系统内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材料;零就业家庭需提供人社部门有关证明材料(如失业登记表、零就业家庭登记表等);残疾考生需提供残疾证;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养老服务从业经历的报考人员,应同步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材料。因信息填写错误、材料不完整、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未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材料补充等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当准确,确保能够及时接受通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因联系方式错误、通讯不畅或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 面试入围人员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招募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对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9月2日10:00至2026年9月9日17:00。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及时关注网址查看审核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募单位及各区(市)县民政部门负责,贯穿招募全过程。招募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将取消考试(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9月9日17:00至2026年9月12日09:30登录报名网址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卷面满分100分。
2.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法律常识,经济和管理常识,科技、文化常识,国情省情常识,公文写作常识,时事知识等。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3.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9月12日。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 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26年9月14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1日内向招募单位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5. 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6. 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同一岗位招募名额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该比例的招募岗位,该招募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成都市民政局于2026年9月16日前在招募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招募单位及各区(市)县民政部门负责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相关手续随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由招募单位及各区(市)县民政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温馨提示: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招募单位及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入围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招募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开展面试后查实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募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市民政局于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募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区(市)县民政部门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会同招募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招募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有关规定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招募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招募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拟招募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由成都市民政局分批在报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无异议者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2年,不续签,本招募公告中的招募单位不完全代表最终签约主体,具体以各区(市)县实际情况为准。招募单位应及时通知招募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招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募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生活补贴标准原则为5万元/人/年(含服务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坚持招募人员“能进能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应及时退出政策性岗位:协议期满;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一)招募的养老服务管理专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
(二)招募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民政局在报名网站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次招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募不收取考试费用,体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及招募岗位由成都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 胡老师 028-87056632
天府新区: 任老师 028-68772821
东部新区: 陈老师 028-68272580
高新区: 何老师 028-82829221
锦江区: 赵老师 028-86652013
青羊区: 林老师 028-87465434
金牛区: 徐老师 028-87032192
武侯区: 杜老师 028-85082839
成华区: 平老师 028-84327098
龙泉驿区: 赵老师 028-84869350
青白江区: 米老师 028-68936155
新都区: 秦老师 028-83993892
温江区: 董老师 028-82668687
双流区: 何老师 028-85885721
郫都区: 兰老师 028-87862161
新津区: 张老师 028-82529595
简阳市: 贾老师 028-60939737
都江堰市: 刘老师 028-87130376
彭州市: 曾老师 028-83875153
邛崃市: 陈老师 028-88790533
崇州市: 贾老师 028-82278792
金堂县: 钟老师 028-69267242
大邑县: 曾老师 陈老师 028-88229950 028-88292330
蒲江县: 袁老师 028-88590037
2.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62811179
3. 纪律监督电话
成都市民政局机关纪委:028-61889516
(问题反映及咨询时间为工作日09:00-17:00)
附件:1.成都市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公开招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报考指南
3. 2026年成都市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报考信息表
成都市民政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