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妇幼保健院招聘3人公告

文章摘要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卫人〔2015〕53号)、《关于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工作的补充通知》(青卫人〔2015〕89号)、《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卫人〔2015〕54号)文件要求,同时参照《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3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关于加强和...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卫人〔2015〕53号)、《关于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工作的补充通知》(青卫人〔2015〕89号)、《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卫人〔2015〕54号)文件要求,同时参照《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3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2〕192号)等文件精神,青海省妇幼保健院2026年招聘急需紧缺编制外(核定额度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明细

二、招聘岗位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考程序
根据现阶段单位工作的实际需求,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为医院发展补充工作人员。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公告发布、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14时-9月15日17时;
2.初审时间:2026年9月7日14时-9月15日18时;
3.缴费时间:2026年9月7日15时-9月15日20时;
4.报名方式:本次招考报名工作采用线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西宁智谷人力网上报名系统(xnzg.ikaowu.com),按照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5.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在西宁智谷人力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资料:
(1)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
(2)身份证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PDF扫描件;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6.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同步开展线上资格初审,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
7.考试服务费:网上报名成功后缴纳报名费100元/人,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也可以根据考生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权重:笔试科目为《卫生技术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所报岗位《专业应用能力》合订本,注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技术知识等。两门单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笔试科目成绩的50%、50%,笔试总成绩占最终成绩的60%,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19日08:30-12:00,考试地点为西宁创业孵化基地(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下载打印:2026年9月16日09:00-9月19日08:30,报考者登录西宁智谷人力网上报名系统(xnzg.ikaowu.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入场须知:应试人员必须在《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试地点候考。如考生未按《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每位参考人员进入考场时,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5.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卫生技术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专业应用能力》×50%
6.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官网及订阅号、西宁智谷人力网上报名系统以及智谷人才服务号进行公示。
(四)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确定: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审查公告。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复审的取消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线上系统报名表1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需具备的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4.现场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现场资格审查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官网及订阅号、西宁智谷人力网上报名系统以及智谷人才服务号进行公示。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认知程度、举止仪表等)和岗位相关知识(个人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不包括岗位专业知识。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西宁智谷人力网上报名系统(xnzg.ikaowu.com)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成绩合格线确定: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及以下的,该岗位考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总成绩计算方式: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6.总成绩公示: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官网及订阅号、西宁智谷人力网上报名系统以及智谷人才服务号进行公示。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政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的有关体检、政审考察的要求办理和操作。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青海省妇幼保健院统一安排,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青海省妇幼保健院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由青海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考生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处分期限和有效记录期限的计算均截止到报名第一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在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官网及订阅号、西宁智谷人力网上报名系统以及智谷人才服务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青海省妇幼保健院纪委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人事科报到,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劳动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及日常人事管理均按照国家、青海省相关政策和青海省妇幼保健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青海省妇幼保健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选的命题人员需签订《考试命题工作保密承诺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面试考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评分要求,如有违纪违规的,将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并列处理如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残疾人等);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
(二)递补说明在现场资格审核、体检、政审、公示、报到环节出现空岗时,青海省妇幼保健院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严格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上条处理。若考生在面试、体检、政审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完成的,均视为主动放弃。当递补人员放弃时,需签订放弃递补承诺书。
(三)学历和专业的认定1.公开招聘中的所需学历和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学历和专业。考生专业以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2.现场资格审查时,要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或认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或认证的,要通知考生在拟聘人员公示前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3.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4.对考生所学专业的界定,要参照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人社部公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修订)》执行。对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界定不清的,或上述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应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四)有关时间的界定1.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
(五)本公告由青海省妇幼保健院综合办负责解释。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招聘相关规定政策执行。
(六)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报名条件、考试要求及报名费用后,自愿报名。准确选择报考的岗位编号,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一经报名,概不退费。
(七)西宁智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招聘环节有序进行。
(八)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咨询服务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971-3681115
西宁智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971-6261221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西宁智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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