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肃宁县招聘62名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若干举措》(冀人社发〔2026〕4号)以及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要求,我局现面向全县征集见习岗位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见习岗位,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离校2年内(2025届、2026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我的→登录→首页→更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报见习岗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若干举措》(冀人社发〔2026〕4号)以及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要求,我局现面向全县征集见习岗位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见习岗位,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离校2年内(2025届、2026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我的→登录→首页→更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报见习岗位。

方式二:电脑端网页搜索“河北人社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用户登录(推荐支付宝扫码登录)→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服务→见习岗位申请→在线办理→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报见习岗位。

三、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9日。

四、特别说明:

1、不符合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1)见习生名下有营业执照的,在其他公司任股东、高管、监事、理事等职务的;

(2)参加过就业见习活动的;

(3)目前现有单位给交社会保险的;

(4)全日制教育在读或未取得毕业证的;

(5)其他政策不允许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的情况的

2、见习补贴及期限:

(1)见习补贴不超过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26年为2230 元/每月);

(2)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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