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冀人社发〔2024〕22号)文件部署要求,为持续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实操能力和岗位适配水平,助力青年高质量就业,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就业见习对接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1.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25届和2026届高校毕业生)
2.16-24周岁失业青年。
每个符合报名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按规定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按月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不予报名的情况
1.全日制教育在读或未取得毕业证的;
2.登记工商执照的;在任何企业担任监事、理事、董事等在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情况;参与入股分红等经营行为;
3.报名时在企业参保的;
4.曾参加过青年就业见习的;
5.其他政策不允许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的情况。
二、报名流程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与单位进行对接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就业创业证》电子副本打印件(有纸质《就业创业证》的可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见习单位负责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沟通,确定具体录用方式。
3.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就业服务部门备案。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