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优化学生宿舍服务,构建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我校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校警人员、2名宿舍管理人员(共3名男性)。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校警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校园安全巡逻、门岗执勤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2.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3.协助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及演练活动; 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二)宿舍管理人员 岗位职责: 1.执行学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与起床; 2.监督宿舍卫生,指导学生内容整理,定期组织卫生评比; 3.排查宿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违规行为; 4.调解学生矛盾,做好心理疏导与安全防范工作; 5.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优化学生宿舍服务,构建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我校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校警人员、2名宿舍管理人员(共3名男性)。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校警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校园安全巡逻、门岗执勤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2.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3.协助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及演练活动;

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二)宿舍管理人员 岗位职责:

1.执行学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与起床;

2.监督宿舍卫生,指导学生内容整理,定期组织卫生评比;

3.排查宿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违规行为;

4.调解学生矛盾,做好心理疏导与安全防范工作;

5.夜间值班巡查,确保宿舍区域安全有序。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年龄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12月以后出生),男性退役军人;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无传染病疾病或精神类疾病,能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4.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责任心强,服务意识佳;

5.符合《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本次公开临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

公告在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网站(https://www.hnsmj.com/)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2.联系电话:0898-86622557

3.联系人:郑老师

4.报名方法:报考者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工作证明及社保清单、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hnsmzjgxx@126.com。逾期不予确认报名资格。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四、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的相关资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

五、面试

面试主要针对面试人员岗位需求适应性等综合方面进行问答。

考生的最终排名以面试的总分高低为序;

面试时间:以学校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

六、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由个人承担,组织人选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由学校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临聘人员人选,并在学校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所聘用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及五险一金,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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