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瓦房店市民生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招录条件 (一)招聘岗位:瓦房店市土城乡卫生院会计(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卫生院日常财务核算、凭证审核、账务处理,按时编制财务报表; 2.负责单位预算、决算编制上报,财政资金、公卫专项资金账务管理; 3.医保账务核对、回款对账、票据管理、费用报销审核; 4.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财务档案整理归档; 5.配合财政、审计、卫健部门开展检查、督导、整改工作; 6.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恪守财务保密纪律。 2.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招录条件

(一)招聘岗位:瓦房店市土城乡卫生院会计(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卫生院日常财务核算、凭证审核、账务处理,按时编制财务报表;

2.负责单位预算、决算编制上报,财政资金、公卫专项资金账务管理;

3.医保账务核对、回款对账、票据管理、费用报销审核;

4.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财务档案整理归档;

5.配合财政、审计、卫健部门开展检查、督导、整改工作;

6.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恪守财务保密纪律。

2.年龄18-4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财会相关专业;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熟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流程;熟练使用财务软件、Excel及办公软件;有卫生院财务工作经验和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所了解者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2)组织、参加邪教、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3)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等尚未结案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5)违背社会公德,有打架斗殴、诈骗、偷窃、赌博、吸毒等行为,受过处罚或者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二、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6:00止。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投递的报名方式,逾期不予办理。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下载附件1《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登记表》,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粘贴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登记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的电子扫描件材料(PDF或JPG格式)打包为RAR格式,并以“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249291037@qq.com邮箱。要求:图片清晰。(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核心是核验身份、学历、岗位资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完整、符合要求。

考核方式

采取面试+业务实操考核方式。主要考核财务专业知识、基层财务业务处理能力、综合应变能力。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不合格不予录用。如有取消,则递补进行体检或决定保持空缺,待后续招聘。(体检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三、人员性质及待遇

以上公开招聘人员属于劳务派遣合同制人员。由瓦房店市土城乡卫生院委托瓦房店市民生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公开招聘。试用期1个月,如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此岗位,不予聘用。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人(含个人缴费部分),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11-85621050

受理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1:00 13:00-16:00

五、重要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报名人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因报名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报名人员必须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因通信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4.报名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1.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登记表

瓦房店市民生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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