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人丨蕲春县度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经各用人单位申报,县人社局批准拟在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主要从我县就业困难人员中安置,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类别: 1.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女性年满 40 周岁或者男性年满 50 周岁的失业人员; 3.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4.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6.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8.残疾人; 9.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02、招聘岗位汇总

经各用人单位申报,县人社局批准拟在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主要从我县就业困难人员中安置,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类别:

1.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女性年满 40 周岁或者男性年满 50 周岁的失业人员;

3.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4.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6.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8.残疾人;

9.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02、招聘岗位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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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开发单位及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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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请有意愿从事公益性岗位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及相关技能证书,联系以上用人单位联系人,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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