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一、用工单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驾驶员1名 1.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2.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和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B证、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4.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事业心强、责任感强、勤奋好学;有团队精神,能服从安排,适应出差工作,履行好驾驶员职责。 5.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及工作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签约方式 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

一、用工单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驾驶员1名

1.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2.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和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B证、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4.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事业心强、责任感强、勤奋好学;有团队精神,能服从安排,适应出差工作,履行好驾驶员职责。

5.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及工作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签约方式

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

四、薪资待遇

食宿自理。按国家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工资按《南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参考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

五、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4日。

2.延平报名地点:延平区解放路恒立大厦5楼(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9-8870650

联系人:揭女士、联系电话:0599-8081532。

3.应聘者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附一寸彩照)、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工作地点:延平区

六、其他说明

1.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3.面试: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4.体检:面试后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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