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为保障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为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为保障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岗位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75年9月21日及以后;岗位年龄要求5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70年9月21日及以后,以此类推。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能(考生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学校自设专业或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由医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确定是否属于可报考专业范围。

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等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需于报名环节前取得(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考生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所招聘的岗位有相当的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7.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以及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天津市宝坻区事业单位在编事业编制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等详见《2026年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时间及网站

发布时间:2026年9月18日。

发布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jbd.gov.cn/)、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bddhospital.com/)。

(二)报名网址及时间

报名网址:本次报名在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2026年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入口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8:30至2026年9月30日17:00止。

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报名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初审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各个环节,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

考生需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复审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 9:00-11:30,14:00-17:00。

复审地点: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人事处(天津市宝坻区广川路8号—7号楼3楼)。

所需提交材料

考生须按照清单要求提交审查材料,须内容完整、页面清晰。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一份(考生需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考生报名表超过一页需正反面打印,考生需在备注栏注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并进行承诺);

2.《2026年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应届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及学信网下载最终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二维码需清晰可扫描识别,有效期为3个月),往届生提供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及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

4.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

5.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3项材料;

6.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有效期3个月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或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聘任岗位);

7.能反映本人专业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A4纸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复印件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8.考生需提交一张近期免冠小二寸纸质版证件照。

(四)面试

本类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由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完成7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2026年10月17-18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报名表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以最终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异常的给予一次复检的机会,最终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通过电话、短信方式进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未按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不服从者,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批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不实施递补。

五、相关要求

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需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考生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022-29262206

招聘监督电话:022-29241189

报名网站咨询:022-5807781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1: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2026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2026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

2026年9月1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2026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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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2026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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