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扑火队员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黑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向第三方劳务机构购买劳务服务,并由第三方劳务机构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条件、统一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按照就近就地原则,选拔身体素质好,服从指挥,具有职高以上文化水平的阿坝州籍男性公民。同等条件下,具有森林草原防灭火经验的退役军人、民兵、党员、有扑火队工作经验的人员及有厨师证和修车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出生日期2006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
4.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愿意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道德品行良好,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7.具有森林草原扑火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
1.受过刑事、治安处2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有重大民事纠纷尚未解决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
1.本次招聘人数12名,其中战斗员8名、驾驶员4名(需持有B照驾驶证以上)。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黑水县智选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芦花镇彩林路23号(新天地一楼)。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信息表(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驾驶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其他能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张,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咨询电话:18783753457。
5.报名方式:需本人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60%。同时,实行特殊对象加分制,退伍军人加1分;民兵、党员加0.5分;曾在县市森林消防岗位(或相关岗位)工作的每工作1周年加1分(上限3分);加分均在折算总成绩后予以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以最高一项予以加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黑水县县情、《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常识及火场安全避险常识,采取百分制计分的方法计算笔试成绩。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中长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试结束后1日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同时,应聘人员要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
(四)政审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政审人员。如出现政审不合格的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出现政审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
(五)体检
经政审合格,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出现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医疗机构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聘用
对政审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取消聘用
(七)待遇
1.公开招聘人员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驻训补贴+交通补贴+生活补贴;
战斗员:4300-53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部分保险);
驾驶员:4700-57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部分保险)。
2.由劳务公司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县内外执行遂行任务按省州级相关标准执行。
(八)终止和解除合同
专业扑火队员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我公司予以辞退:
(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2)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3)触犯法律法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4)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重大损失的;
(5)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的;
(6)年满45周岁的;
(7)队员自愿解除合同关系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合同即行终止。
五、组织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黑水县智选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