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云南省华夏中等专业学校基础上组建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同年5月报教育部备案通过,于2017年9月正式招生。学院是我省一所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的、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兼顾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订单培养和职业资格培训及鉴定的高职院校。为了特殊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也为促进学院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云南省华夏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待遇详见附表《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云南省华夏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认同学校办学性质、办学理念、办学目标,愿意投身于特殊教育事业,与学校共同发展;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网络报名。报名时提交岗位所需材料,填写《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云南省华夏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报名登记表 》一份、个人简历及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691347349@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
四、 资格审查
人事部门会同岗位所属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五、 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我校参加面试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提前以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 公示
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 录取聘用
学校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经拟聘用人员同意,先行试用,签订双方《临时用工协议》,试用期为2个月。待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双方意愿,通过人事代理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222230 15287198782
简历投递邮箱:691347349@qq.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大学城吴家营街道万峰街1606号
十、应聘须知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云南省华夏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提供学校要求的证明材料。未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岗位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