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招考信息 - 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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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招聘信息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文体场馆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连理工大学文体场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场馆工作人员3名(自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聘岗位信息 部门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招聘条件 人数 场地部 场地管理员 1. 负责场地、设备日常运行。不仅限于日常巡检、设备维护、场地规划、安全保障、环境卫生等;2. 负责教学、训练、大型赛会、业余健身等沟通协调、场地及器材准备、应急处突等服务保障;3. 负责中心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应用办公软件,细致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3.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4.
大连高新区选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促进大连高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区公办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流教育强区,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大连高新区面向辽宁省公开选聘区属公办幼儿园事业编教师4名。选聘后根据全区幼儿园岗位需求,由区教育文体局统一分配至差额拨款幼儿园,从事幼儿园管理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其它条件; 5.需符合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条件; 6.
366人丨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公告
为满足沈阳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2025〕3号)《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实施办法》(辽消〔2026〕45号)《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文员管理实施办法》(辽消〔2026〕44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函〔2025〕5号)要求,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岗位 (一)招录岗位 1.政府专职消防员 (1)灭火救援岗位: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锦州市凌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一、岗位人数、招聘单位及招聘条件 1.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招聘条件:男性,45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爱岗敬业,善于沟通,服从管理。 工作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25号 联系人:陈路 联系电话:0416-5089096 2.锦州市凌河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 招聘条件: ①中共党员,限男性,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能接受出差,熟练掌握汽车驾驶技能,负责汽车日常检查、保养、清洁、维修、加油等。
辽宁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为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由大连理工大学附属中心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全面托管的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长兴岛中心医院”)拟组织实施2026年第二批招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师岗位人员总计16人。 三、招聘人员身份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身份。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
110人丨葫芦岛市绥中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绥中县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葫人社转发〔2026〕35号)、《转发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葫人社〔2025〕2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0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岗位。其中小学教师35人;初中教师48人;高中、职专教师27人。
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6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等规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6〕88号)等政策法规要求,为科学配置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葫芦岛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00人丨葫芦岛市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以及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教育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葫人社转发〔2026〕35号)文件精神,结合兴城市各学校空编及学科需求情况,经兴城市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其中高中教师15名,初中教师41名,小学教师22名、幼儿园22名。
100人丨葫芦岛市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建昌县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葫人社转发[2026]3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其中:特殊教育教师2名,幼儿园教师17名,小学教师36名,初中教师36名,高中教师4名,中职教师4名,开放大学教师1名。 详见《2026年建昌县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葫芦岛市南票区公开招聘教师4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南票区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结合南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求,本次拟公开招聘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40名(其中:中学19名、小学14名、幼儿园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