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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文水刘胡兰英雄民兵班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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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8 18: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琛琛小编 于 2020-6-8 18:55 编辑

1964年12月24日,经山西省军区批准, 刘胡兰民兵班成立,1997年7月经山西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正式命名为刘胡兰英雄民兵班”。建班以来,始终以“继承刘胡兰精神、当好刘胡兰传人”为已任,先后70多次受到国家、解放军、省市县等表彰奖励,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学雷锋先进集体”、 “精神文明建设标兵班,荣立集体一、二、三等功各一次。共培养出31名国家干部、29名大学生、56名共产党员、27名解放军战士。
为适应新时代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刘胡兰英雄民兵班建设,经县人武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聘胡兰班队员10名,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国防、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23周岁(2002年至1997年之间出生)未婚女青年,身高160以上,其他基本符合兵役体检要求。
3.本人自愿、性格开朗、五官端正,具有良好品行。
4.退伍女兵、警察学院毕业、党员、军烈属、贫困户、高学历;有相应从业资格、技能证书如文秘、电脑、财会等专业人员优先录取。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人数
刘胡兰英雄民兵班队员10名。
三、聘用待遇
月薪实发1500元(队龄每增加1年增加100元,今后根据有关政策进一步调整提高相应的待遇);另给予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总收入每月2300左右);统一发放制式服装,保障食宿。
四、招聘办法
1.招聘采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的形式进行,录满为止。
2.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学历或专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工作简历一份。
3.初试合格者试用期3个月(工资每月800元),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用工协议,办理相关保险。
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文水县人民武装部
联系人:郭晓宇
联系电话:15935162144
文水县人民武装部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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