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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邢台新河县“博硕引进计划”选聘公告

2018-8-24 10:45|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51| 评论: 0

摘要:    2018年邢台新河县“博硕引进计划”选聘公告   为奋力开创全面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新河新局面,全力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根据《新河县“博硕引进计划”实施方案 ...
2018年邢台新河县“博硕引进计划”选聘公告

   2018年邢台新河县“博硕引进计划”选聘公告

  为奋力开创全面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新河新局面,全力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根据《新河县“博硕引进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新河县委、县政府决定2018年为县属事业单位选聘2名博硕人才。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聘职位

  新河县2018年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2名,根据事业单位缺编情况和引进人才所学专业,分配到我县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博士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类高校、海外归国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选聘对象为“双一流”院校(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照2018年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须全额或半额奖学金),选聘院校名单见附件1。包括应往届和有志来我县工作的已就业全日制博士、“双一流”院校(学科)硕士研究生,现已在新河县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不纳入招聘范围。引进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二)资格条件

  1.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国内普通高校、海外归国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学校工作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医院不超过45周岁。

  3.“一流大学”建设A类院校硕士和海外归国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一流大学”建设B类院校“一流学科”和其他院校的“一流学科”硕士不超过32周岁。

  4.符合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聘用后即与选聘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5.未满有关政策规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相关待遇

  1.租房补贴。对未在新河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博士,每人每月发放房租补贴1500元(发放期限5年)。未在新河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硕士,每人每月发放房租补贴1200元(发放期限5年)。

  2.职称评聘。事业单位博硕人才引进后首次职称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

  3.“绿色通道”服务。引进的博硕人才一律纳入“燕赵英才卡”“B卡”服务范围,符合“燕赵英才卡”“A卡”条件的,报市委组织部积极向省申领“A卡”待遇。

  4.配偶就业。博士(不含硕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配偶无工作的,有安排能力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适当安置。

  5.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不含硕士)需办理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手续的,由教育部门在公办学校范围内根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可,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8月31日。

  网上报名。登录新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新河县“博硕引进计划”报名表》、《报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3),每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汇总表》及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包括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选聘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海外归国博硕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奖学金的证明材料。报名与现场选聘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汇总表》及各项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邮箱:xhxzzbrc@163.com。压缩包名称按“姓名 毕业学校 学历”命名,如“王某 北京大学 博士研究生”。

  现场报名。持《报名表》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新河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锦绣大厦333房间)报名。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联合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表》、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择优。由县“博硕引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对人选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县“博硕引进计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319-4752653

  1、“博硕引进计划”选聘院校(学科)名单q.docx

  2、新河县“博硕引进计划”报名表q.xls

  3、报名人员信息情况汇总表q.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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