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舟山市贸促海事法律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8年舟山市贸促海事法律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舟山市贸促海事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于2017年,隶属于舟山市贸促会(国际商会)。中心主营市本级法律咨询服务及培训、商事认证等业务,因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综合协调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依法行政能力。 (三)热爱贸促和海事服务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招聘程序及待遇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开展。其中: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30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舟山市贸促海事法律服务中心(新城行政中心,海天大道681号东4号楼); 3.报名联系电话:0580-8720298,联系人:顾女士; 4.报名者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5.其他事项:岗位报名人数不到3人,暂停招聘工作。 (二)笔试 根据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参加笔试,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名者具体考试地点、时间等。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事宜将于2018年8月31日在单位网站(http://www.zsccpit.com/Home/Index)公布。 考试人员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公布。 (三)面试 按考生笔试成绩确定前五名为面试人选,面试将于笔试结束后两周内进行。单位成立面试领导小组,专题开展面试工作。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个人总成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相关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通过者方可进入考察。 (五)考察 根据有关规定,对拟录取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工作能力、个人素质和具体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公示及录用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月薪3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年薪另议。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协议要求予以解聘。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其他有关事项请注意查询单位网站“通知公告”栏。 舟山市贸促海事法律服务中心 2018年8月24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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