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兰州安宁区司法局招聘编外聘人员公告
根据兰州市安宁区机构编制委员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同意给安宁区司法局核定编外工作人员22名,我局的招聘工作已于2015年12月全部结束,22名人员已于2015年12月16日全部走上工作岗位,2018年9月,因4人辞职,现需补充招聘3人。根据《兰州市安宁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安党办发[2015]13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人民调解法、调解知识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操作。 4.户籍不限,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一定协调能力。 6.有较强责任心和自律性,能自觉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 二、招聘岗位与名额 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2018年9月11日-9月13日;发布信息地点:安宁区司法局政务公开栏、安宁区政府网站(http://www.lzanning.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9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安宁区司法局基层办,联系电话:7782971, 联系人:潘琰。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书和信息交流后确定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人选。参加资格复审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考试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安宁区司法局会议室。 2.面试时间:2018年9月19日(上午9:00-下午17:00);面试地点:安宁区司法局会议室。 3.考核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4.录取:录取人员依次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四)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8:30)。 2.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政审:体检合格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政审材料。 4.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安宁区司法局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自发布公告的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21日-9月28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一年一签方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2000元/人.月(其中1350元基本工资,650元为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聘用人员在聘用期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双方承担比例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比例,并按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的工资标准办理社会保险。 五、组织机构 兰州市安宁区司法局成立招聘编外用工领导小组。 组 长: 郁 海 区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 董祥林 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 巨 波 区司法局党政办负责人 潘 琰 区司法局基层办负责人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安宁区人社局、监察局监督。 区人社局电话:7758030 区监察局电话:7676008 兰州市安宁区司法局 2018年9月10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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