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珠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珠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汇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录用后将派遣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为办公室职员2名。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二、薪酬及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年收入13万元左右(具体按公司现标准执行),薪酬包括个人应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所得税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公告、个人报名、面试、政审、拟定人选体检、录用的工作流程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至9月30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珠海高栏港区综治中心(南水镇南港路1号),联系人:岑道超,联系电话:0756-7268721。 3、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或者委托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①《招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黑色签字笔签名);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1寸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备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5、报名条件审核:根据报名和简历审查情况,对通过审核的人员另行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 采取面试形式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工作人生态度、业务能力等。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总人数等额确定参加政审及体检人选。 (三)政审及体检 政审内容主要是审查应聘者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及审查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良嗜好等。政审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因政审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招聘职位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应聘者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政审及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录用手续。拟录取人员经确定录用后需在一个月内入职,如逾期未入职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决定是否按应聘者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等额递补。 四、其他事项 涉及工作人员回避的参照《公务员法》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解释。 珠海汇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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