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省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引进优秀教师15名公告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面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及辽宁师范大学为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引进优秀教师15名。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最终学历为本科的,学历必须为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辽宁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为教育部直属六属师范院校、辽宁师范大学的,本科阶段学历必须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2019届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辽宁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辽阳地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6、符合学历要求且有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验且一直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18年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彩色证件照,以“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byb@163.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3、面试。面试拟于2018年11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2018年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往届毕业生携带: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开具《在校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师范类字样),应届硕士毕业生另需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5、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取得事业编制,试用期3个月(起始时间自介绍信开具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引进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失效,取消引进资格。 4、新引进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辽阳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5、此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社局:0419-4121055 辽阳市教育局:0419-3667715 附:《2018年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1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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