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政府购岗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6]1号)和和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周口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周人社[2018]69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川汇区2018年“政府购岗”计划购买基层社会保障岗位6个。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届、2017届和2018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自愿从事基层社会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身体健康,适合基层岗位工作需要。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川汇区2018“政府购岗”招聘工作方案在川汇区政务网(http://www.chuanhui.gov.cn/)发布。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报名地点:川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中州路与西大街交叉口)。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 (1)参加考试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区人社局服务大厅(中州路与西大街交叉口)报名。报名时填写《河南省2018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个人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此表可从川汇区政务网(http://www.chuanhui.gov.cn/)网站上下载。 2、资格审查。由川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购岗”办公室,组织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11月9日上午8∶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河南省2018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准考证》。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在川汇区政务网(http://www.chuanhui.gov.cn/)上公示。 2.面试。按照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1名分数并列者均定为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川汇区政务网(http://www.chuanhui.gov.cn/)网站进行公布。并通知进入面试考生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具体参照《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岗”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方案》(豫人社就业〔2016〕29号)执行。面试时,报考人员须向考务工作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按照区2018年计划招聘政府购岗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 (五)公示 川汇区“政府购岗”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川汇区政务网(http://www.chuanhui.gov.cn/)网站进行7天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制发《河南省2018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 六)岗前培训 区“政府购岗”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基层单位及基层岗位的基本情况;心理健康知识;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等。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发放《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 (七)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持报到通知书、培训合格证,及时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岗位所在单位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协议、合同的式样按照豫人社〔2016〕1号文件附件执行。 五、人员待遇 (一)“政府购岗”聘用人员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2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3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4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二)“政府购岗”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府购岗”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负担。“政府购岗”聘用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休假休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执行。 (三)“政府购岗”聘用人员基层岗位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一般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不再续签。 (四)“政府购岗”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我省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咨询电话:0394-8233318 0394-8568569 2.河南省2018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个人报名登记表.doc 川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4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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