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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宁市兴宁区统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11-14 17:02|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169| 评论: 0

摘要:    2018年南宁市兴宁区统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切实做好住户调查日常管理工作,经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   一、招聘岗位   1名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主 ...
2018年南宁市兴宁区统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年南宁市兴宁区统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切实做好住户调查日常管理工作,经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

  一、招聘岗位

  1名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主要负责兴宁区统计局住户调查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保密和服务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电脑操作。

  (三)具有全国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热爱统计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有从事统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1月 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休息)。

  2.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简历投递邮箱:xnqtjj@163.com。简历邮件投递需注明:姓名+所学专业,并附带免冠彩照及全身生活照。

  ②现场报名: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509办公室。

  3.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和《南宁市兴宁区统计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4.报名联系电话:3290310,联系人:潘琦。

  (二)考核

  1.面试。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

  2.政治审核。

  3.体检。

  (三)聘用

  1.此聘用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兴宁区统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签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3.工资福利待遇:基本工资1960元+绩效工资840元。(基本工资含五险个人负担部分)。

  4.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解释权归南宁市兴宁区统计局。

  报名表详见附件

  南宁市兴宁区统计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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