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岩市属小学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公告
为加强市属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2019年龙岩市属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龙岩市属小学(龙岩市实验学校、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龙岩市松涛小学分校、龙岩师范附属小学、龙岩师范附属小学分校)共招聘编外聘用教师30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9年龙岩市属小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潜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达90分及以上,且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工作经历等均以2019年8月31日为截止计算时间);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省已在编教师;(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7)参加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已被本市各学校录取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已在编教师),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龙岩市教育局6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7-2319368 报名材料:《2019年龙岩市属小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证明,以及一寸免冠白底彩照一张。 四、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详见《职位表》。 (一)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满分值的60%(即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满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未达笔试合格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不得录取。笔试成绩以两科单科折算后的最后成绩为准,含政策性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所加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为准〕;对笔试单科成绩(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不作合格线要求。 (二)面试 1.招聘职位要求面试的,面试人选原则上以每个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由龙岩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由龙岩市教育局通知考生,或登录龙岩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具体面试方案另定。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招聘职位要求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体检 1.体检对象。 (1)考试方式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方式只有笔试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依名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学校的原则确定具体学校,具体时间另定。 (2)编外教师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根据《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预核2019-2020学年度市属中小学政府购买编外聘用教职工控制数的通知》(岩编〔2018〕12号)精神,实行同岗同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3)劳动合同实行一学年一签订。学年结束后,用人学校对编外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予以解聘或不再续聘;考核合格的,用人学校按照新学年学科教学需要决定是否续聘;未经用人学校续聘的,即自然解除聘用合同。 (4)编外教师在请假、职称聘任、评优评先、培训等方面与编内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龙岩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8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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